微言有道
管弦士
据《南国早报》报道,近日,自治区司法厅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大幅降低业主大会成立门槛。
目前,我区近7100个住宅小区中,成立了业主大会的仅占21.1%,成立难的情况极为普遍。而导致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成立的门槛过高。
比如,原先申请成立业主大会,要求“20%以上的业主联名”。一个业主之间并不熟悉的新小区,要达到这个条件谈何容易?而如今我们看到,征求意见稿中规定“10人以上业主联名”即可申请。
从这个角度看,门槛确实大为降低了。不光如此,对于“跑断腿”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筹备业主大会所需法定资料由部门限期免费提供;对于“缺资金”难题,征求意见稿规定,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由开发商承担。等等细节,足见有关方面对降低门槛的巨大决心。
然而,业主大会、业委会(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成立难的门槛,并不是只有这些。上述的一个个方面,我们可以称之为“硬门槛”,此外还有形形色色的“软门槛”。
南宁市的《电视问政》节目曾曝光,阳光绿城小区的业主于2016年11月提交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之后,业主们先是花了7个月时间去查建筑规划总平面图档案,接着参与业委会评选的业主又被要求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和高中以上学历证书;筹备组提交相关证明后,兴宁区住建局、兴东街道办又说,报名的10位业主只有一位符合条件,其他人曾经逾期交物业费……最终,业委会筹备工作失败。
住建部发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对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只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6条要求,何来无犯罪记录、高中以上学历、未出现逾期交费等条件?相关机构设置此类“软门槛”,让人难以理解。
截至2017年,南宁市有2700多个小区,但成立业委会的只有406个。有多少业主大会、业委会因“软门槛”而“难产”?这很难统计,但从屡屡见诸报端的新闻却很容易看出,“软门槛”为数不少。
所以,破解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难的重要一点在于,要把“软门槛”降下来。我们不妨看看湖北武汉的做法。2015年,武汉市符合业主委员会组建条件的有1571个小区,当年11月中旬,该市实现100%小区完成组建工作。
武汉为何能做到这一点?该市2015年初专门设立了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24小时投诉电话,至当年11月中旬,受理投诉312件,6名干部在业委会组建相关事务中因指导服务不力等,受到问责追责处理。
相关职能部门是追求自身管理的便利,甚至因为和开发商、物业存在利益纠葛,对小区成立业主大会、业委会设置障碍阻挠其成立,还是把业主大会、业委会视为社区自治的积极力量、社会治理的好帮手,而乐见其成、力促其成,结果自然大不相同。
“硬门槛”的降低,可以通过白纸黑字的法规来明确;“软门槛”的降低,则需要严厉问责追责来护航。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的门槛降低了吗?不妨用行动、用效果来验证。
新闻推荐
广西首次获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4440万元,此资金为中央对广西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广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广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