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李燕整理
想将房子过户给外孙,怎么办理
黄女士问:我与丈夫共有一套房屋,房屋所有权人是我丈夫,我是共有权人。我丈夫已于2016年6月去世,我现在想把这套房屋过户给我外孙,请问如何办理?
钟欣颐律师解答:首先,黄女士要取得丈夫的所有继承人(包括丈夫的父母、子女)的放弃继承声明,声明所有的继承份额由黄女士继承。该声明以及相关的材料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向该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除了公证这种方式,黄女士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确认继承的份额,如黄女士与其他继承人对继承份额无异议,则人民法院会通过调解书的方式对继承份额进行确认,黄女士凭生效的调解书或判决书及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黄女士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选择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到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房屋过户给外孙。
亲属涉案受审,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韦女士问:我丈夫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现已进入审判阶段。由于我丈夫身体不好,患有多种慢性疾病,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钟欣颐律师解答: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取书面的方式。”因此,韦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取保候审申请书。
11月21日(周四)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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