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过来,发现原来的母婴店变成果蔬生鲜超市,我在母婴店办理的宝宝游泳卡还有几百元没有消费呢。”12月18日,市民陈女士向记者爆料称,市区红水河大道的一家母婴店疑似“跑路”,此前她未收到任何店铺关闭或店址变动的通知。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陈女士所说的地址——位于市区红水河大道的原“香港3861国际母婴生活馆”,发现母婴店已变成一家果蔬生鲜超市。“一个月前母婴店就换成果蔬生鲜超市了,具体情况我们也不了解。”隔壁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2016年下半年,我在母婴店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可使用30次,共花费约1500元,现在卡里还剩500元左右。”陈女士说,她平时与同事一起来消费,由于住得较远,一般两个月才来一次。“之前在店里充值的钱现在去哪找回来?”陈女士说,她只想要一个解释,为什么店铺终止经营没有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顾客,“现在老板电话不接,微信也不回。”
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于12月18日下午向12315热线反映情况,并于次日上午得到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反馈。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该母婴店的联系电话,但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致电城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只接到陈女士一人对该母婴店的投诉。通过国家企业公信系统,他们查到“香港3861国际母婴生活馆”已于2017年11月10日注销,之后由其他老板接手,同样是经营母婴店,而该母婴店也于2019年8月23日注销。执法人员尝试联系该店负责人,但无法联系上。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情形的,终止调解。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广西天际律师事务所律师黄猛告诉记者,该案例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商号为个体户,商号经营者个人对商户债务承担无限连带偿还责任。即使商户注销,经营者也要以个人财产对消费者的消费卡余额承担偿还责任。消费者可直接起诉经营者,要求退还消费卡余额。二是商号以有限公司经营的,公司以公司财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注销必须经过清算程序,若公司经过清算程序已无公司净资产,进入破产程序,对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对外债务无法偿还的,债务消灭。若公司注销没有经过法定清算程序,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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