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2月9日电(记者卢羡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司法厅9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违法犯罪的通告,明确14类违法犯罪行为,并敦促重点人员主动登记报告。
通告指出,自2月9日起,至2月12日18时前,今年1月10日后来自或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或者直接接触过湖北重点疫区人员的,或者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过的人员,尚未登记报告的,必须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登记报告;2月12日18时以后新入桂上述人员必须在3日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登记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新闻推荐
我区加快医用物资新增产能建设 物资保障工作做到24小时保障、24小时生产、24小时调配
本报综合消息2月8日,记者从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为缓解医疗物资供需矛盾,我区千方百...
广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广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