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
据广西新闻网报道,近日,南宁一游客称到北海游玩时在某海鲜店遭遇“天价”海鲜。记者了解到,该店曾多次被游客在网络平台上投诉,且一年内先后改了4次店名。北海市有关方面回应称,经调查,无相关证据证明该店存在宰客行为,但该店店面招牌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不符,现已立案调查。
在这起事件当中,“10只马蹄螺要290元,一碗白鸽螺芥菜汤也要200多元……吃一顿共花了2206元!”由此看来,涉事海鲜店是否宰客尚不好说,但游客觉得“高价”“被宰”,确有一定道理。尤其该店在本地网络上的“前世今生”多有差评,这想必不会是毫无来由的。
然而执法人员到涉事海鲜店里一查,发现店里的菜品明码标价,秤头也足,按照相关法规,确实找不出宰客的证据。既然抓不到“实锤”就不能随意处罚,这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置并无不妥之处。
不过,这个问题还可以换一个角度来看。不论外地游客还是本地群众,“吃海鲜怕被宰”的担心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市场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一定措施,“明宰”确实少了。但是,有游客反映“暗宰”来了。那么,对于游客所指出的海鲜店“隐性”宰客欺客问题,监管部门难道就没有更好的管理办法了吗?
如果一家饭店,在网络餐饮平台上口碑坍塌、恶评如潮,多次被曝光暗中宰客,还频繁更换店名,恐怕很难让人相信没有暗藏猫腻。游客对此的集中投诉上了网,这就需要监管工作“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
在网络民意中可看到,一些无良商家专门盯着规则漏洞,变着花样逃避监管,早已形成了对付执法的新套路。“天价海鲜”事件之后,有网友也曝光了一些无良商家的常用手法,比如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私自改单等,即便表面看起来明码标价、足斤足两,也照样宰你没商量。
当宰客已经变了花样,形成一种众人皆知的“社会现象”,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放任其继续存在,这样不仅侵犯广大食客的利益,而且不利于当地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完善监管是一个动态过程,面对某些商家“魔高一尺”不断出招,监管部门须想尽办法“道高一丈”,跳出“有人举报才查处、媒体曝光才重视”的治理思路,善于听取民情民意,做到防控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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