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雷小琴)持有“就业券”的广西失业人员有望更快上岗。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推行“就业券”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向全区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就业券”。企业吸纳在广西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即领取“就业券”的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今年,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全球经济大环境的影响,一些人员失业。为了让失业人员尽快上岗,我区推出了“就业券”,失业人员只要在广西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达半年以上,就持有“就业券”。
企业招聘此类人员时,将可获得2000元/人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补贴的申领可以通过线上办理。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待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将补贴款项拨付至企业账户。
《通知》还要求,“就业券”持券人每年使用“就业券”不得超过两次,即每年度企业吸纳同一名“就业券”持券人就业,享受带动就业补贴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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