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振记者莫俊)近日,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在桂柳高速永福服务区查获了一起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查发现,该驾驶人因二次酒驾被拘,当天早上才刚被释放。
11月20日16时许,执勤民警收到集成指挥平台预警信息提示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证信息异常,立即将该车引入服务区接受检查。车上有一男一女,驾车男子吴某的驾驶证处于吊销状态。吴某称自己因二次酒驾被吊销了驾驶证,在柳州被拘留了15天,早上刚放出来,急着赶回桂林看孩子,由于没有其他驾驶员,就自己开车。
民警在后续调查中发现,车上坐着吴某的妻子,她具备驾驶资格,但吴某并未将车交由妻子驾驶,而是继续抱着侥幸心理,再次以身试法。
民警表示,司机吴某因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将被处于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而且还很有可能再次面临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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