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智荣)3月7日下午,市长李宁波主持召开市三届人民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审议《贵港市本级2011年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草案)》、《市直2011年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贵港市辖区征地拆迁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以及《贯彻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等议题。
副市长宾能松、黄志光、蒋和生、祝特林、谭斌、陶世隆,以及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宋家钢、市长助理张壮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贵港市本级2011年土地出让收支预算(草案)》。会议强调,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要求各有关部门对土地成本核算严格控制,确保实现小成本、大收入。
会议审议了《市直2011年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要求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进行问效,并请市人大、市政协跟踪监督。
会议审议了《贵港市辖区征地拆迁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决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确认市辖区2009年被征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批复》(贵政函[2009]8号)同时停止执行。
会议审议了《贯彻广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出台该实施意见,对于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教育规划纲要,加快贵港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决定对实施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呈市委常委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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