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智荣)11月3日上午,市长李宁波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以及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会议审议了《贵港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贵港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贵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认为,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贵港市保障性住房保障力度和保障范围的不断扩大,制定并实施适应贵港市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十分必要。
会议强调,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是重要的民生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做好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并严肃纪律,强化分配管理,有效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使保障性住房政策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家庭住房问题的关心、重视。
会议审议《贵港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工作。2005年贵港市全面建立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以来,户籍制度改革跨出了消除城乡差别、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步伐,但由于户籍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不到位,农村居民进城门槛过高,致使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还不够顺畅。为加快推进贵港市城镇化进程,促进城镇人口集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继续对该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改革内容及相关指标,使之更完善、更具有操作性,从而推动户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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