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来电反映:前段时间,有几个人想租他的房子,操外地口音,看起来像是搞传销的,请问,如果出租房子给传销人员,工商部门会如何处理?
市工商局答复:首先,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责令房主停止违法出租行为,二是没收违法所得,三是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规定,通知供水、供电部门对该房子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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