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因利用QQ号码发送诈骗信息进行诈骗,黄某某、雷某、黄某3人被依法执行逮捕,并于近日被港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4月25日至5月3日,黄某某、雷某、黄某3人先后在港北区某网络会所内,通过网吧主管(另案处理)和收银员(另案处理)提供的场地、电脑设备、网络技术等,利用电脑黑客软件为一个海南男子(另案处理)发送诈骗信息,先是通过电脑黑客软件强制添加他人的QQ号码到指定的、非法得来的QQ账号里设置为好友后,再假冒腾讯公司客服向被添加为好友的QQ号码发送虚假的中奖信息文件,以达到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发送诈骗信息已达到几千条。
被告人黄某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伙同他人利用互联网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他们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诈骗罪。
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从各种途径接收到的中奖信息,以防上当受骗。
(玉如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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