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智荣)3月5日下午,贵港市体育中心项目建设合同签订仪式在市区举行。市人民政府与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体育中心项目建设—移交(BT)合同,确定广西建工集团为市体育中心项目“BT”模式的投资建设单位。
市领导王可、李宁波、韩广宗、黄志光、宋震寰、宋宾、谭汝新,广西建工集团董事长金宁运、总经理邓绍超出席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锦军主持。
市长李宁波在签约仪式上致辞,对项目的签约表示祝贺,对广西建工集团长期以来对贵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说,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更好地满足体育事业发展和市民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生活的需要,我们决定高标准建设一座能够承办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以及国家级专项比赛要求的体育中心,并着力通过市场运作的模式吸引战略投资者合作建设与运营。
李宁波说,广西建工集团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相信项目签约后,广西建工集团一定会在项目建设上高效率地操作、高速度地推进、高质量地建设、高信誉地完成。贵港市政府也将全力以赴,密切配合,主动服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共同把体育中心打造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民心工程、造福贵港人民的精品工程、提升贵港形象的标志工程。
金宁运表示,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和建设者,广西建工集团将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一流的服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将项目打造成贵港市人民满意的工程。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宣传部部长黄志光代表市人民政府与广西建工集团总经理邓绍超签订了体育中心建设合同。
市体育中心属市“三年目标任务行动计划”重大民生建设项目,位于市荷城路与迎宾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内,总投资概算为6824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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