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摩登)2月29日,市商务局在上线“阳光热线”直播中,为2名咨询如何识别家电下乡产品和如何办理销售家电下乡手续问题的群众作了详细解答。
直播中,吴先生来电反映,他买了一台电冰箱,商店老板对他说该电冰箱是家电下乡产品,有政府补贴。他想了解如何辨别电器产品为家电下乡产品?该局答复,家电下乡产品有两个重要标识,即在外包装醒目位置的家电下乡中标产品标识和家电产品说明书封面上粘贴的家电下乡标识卡。如产品具备这两种标识,消费者就可以放心购买了。
梁先生来电咨询,他在港南区木梓镇开有一家电器商店,想经营家电下乡产品,问如何办理手续?该局答复,贵港市商务部门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管理实行属地备案工作制,如想从事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先,必须是中标销售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网点;其次,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有熟悉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经营面积达到50平方米以上。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中标企业签订的授权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商店所在地的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后,就可以销售家电下乡产品了。
直播中,该局还为4名群众解答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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