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摩登) 4月11日,市水利局上线“阳光热线”直播,为4名打进热线电话的群众详细解答了农饮工程的政策和收取水费等问题。
直播中,李先生来电咨询,国家对农村饮水工程有何政策扶持?该局答复,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到2015年底,基本解决农村不安全饮水人口的饮水问题。广西也把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内容。对于政府扶持,现阶段贵港市在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方面,按照饮水不安全人口的数量进行补助。今年的标准是:对于农村人口,中央每人补助400元、自治区100元;对于学校师生,中央每人补助240元、自治区60元。如果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则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自行筹集。
陈先生来电咨询,他办的工厂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交水费,现在去交的时候被告之要交滞纳金,他想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该局答复,根据水资源费的征收规定,厂家取得了取水许可,已经取水了,就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厂家有义务按时交纳水资源费。如果厂家几个月没交水资源费,就会受到要交滞纳金的处罚。
该局还为2名打进热线电话的群众解答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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