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摩登)6月6日,市国税局上线“阳光热线”直播,为打进热线电话的群众解答相关问题。
关于部分个体户不用缴税的问题,该局答复,从今年5月1日起,贵港市增值税起征点上调。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万元;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增值税起征点上调后,贵港市实行定额额定征收的大多数个体户达不到起征点而不用缴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前,达到起征点的有2万多户,调整之后只有800多户。
关于新鲜蔬菜批发税收有优惠,而加工成罐头之后却没有税收优惠的问题,该局答复,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而蔬菜罐头是经清理、装罐、密封、杀菌或无菌包装而制成的食品,不属于免税蔬菜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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