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宇遗失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宗土地证书号为贵国用(1995)字第1531号、土地坐落于贵港市金港大道西段南侧、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住宅。黎宇现到我局申请挂失贵国用(1995)字第1531号土地使用证并申请补发新证,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我局申请复查,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注销贵国用(1995)字第153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并给黎宇补发新证。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地址:仙衣路港宁花园4号楼
联系电话:0775-4293053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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