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北讯 6月15日,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绑架案,李某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1月16日中午12时许,李某在贵港市区某小区附近见到10岁的男孩曾某某独自行走,便以带路去荷城小学为由,将曾某某骗上自己驾驶的电动车,搭载曾某某到荷城小学后面的一间简易房,询问曾某某获得其父母的姓名、手机号码,然后多次打电话、发短信威胁、恐吓曾某某的母亲张某,要求张某准备二万元赎金,否则她儿子就没命。下午5时许,张某将人民币8000元汇入李某指定的中国邮政银行卡,李某收到赎金后将曾某某送回家。1月17日,公安民警在国际生活港某网吧抓获李某。案发后,李某的亲属退出赃款人民币8000元。(黄奎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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