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易舟芹)车牌号码,是车辆的“身份证”,每一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都必须具备自己合法的身份证明。可最近,记者在市区内发现,贵港市有的机动车在车牌上放置着光碟、名片等,遮挡着号码上的两个字母或数字,有的在车牌上贴着“百年好合”字样,将号码全部遮挡。这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将会受到处罚。
8月10日,记者在市区江北大道观察了半个多小时,发现有十几辆摩托车的车牌号被名片、光碟等部分遮挡。8月18日,记者又在金田路遇到一列婚车队伍,发现其中一辆婚车车牌号被“百年好合”的红纸全部遮挡。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宣传科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及相关条例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对于查明属故意遮挡、污损车牌的机动车主,扣6分并处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今年1至8月,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共处罚350多起遮挡、污损车牌的机动车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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