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市公安局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7日起,在全市公安机关实行派出督察制度。
据了解,市公安派出督察队实行巡回督察模式,对县级公安机关实行巡回督察,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县级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市级以上公安机关重大警务部署情况,以及县级公安机关在执法执勤、管理服务、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突出和普遍性问题开展现场督察、处置重大投诉事项等任务。同时在服从服务于本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的前提下,可受领派巡查县级公安机关布置的督察工作任务。
(朱朝峰 黄文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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