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送回大自然。
8月25日晚11时30分,市公安局狮子岭派出所值班副所长梁少波接到一吴姓男子报警,称其驾驶小货车从覃塘区石卡镇西山村回到城区某水果批发市场附近的小区时,发现一只疑似野生的小猫头鹰停在他的车箱上,久久不肯离去,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抓住了这只小猫头鹰并打电话报了警。接警后,梁少波马上将小猫头鹰带回了派出所并向森林公安局汇报。
经森林公安民警辨认,这只小猫头鹰是只雏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估计是在练习飞行时由于体力不支停留在车上,在对其进行检疫后,民警将这只小雏鹰放归大自然。
(何彩菊)
新闻推荐
...
贵港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贵港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