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黄摩登)12月12日,贵港公路管理局上线“阳光热线”直播,详细解答了群众关心的贵港市二级公路收费期限和标准等问题。
关于贵港市范围内二级公路收费站收费期限和标准的问题,该局答复,目前贵港所属的5个二级公路收费站中,除了桥圩收费站已停止收费外,其他的仍然按照原期限和标准收费。
设在覃塘区覃塘镇和港北区庆丰镇的收费点收费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桂平收费点2013年12月31日止,平南收费点至2013年9月30日止。
各收费点实行统一的六类收费标准,分别为摩托车、手扶拖拉机、简易三轮机动车收费1元;小于20吨(含20吨)的货车、小于7座(含7座)的客车收费7元;2吨以上、5吨以下(含5吨)的货车,8座到19座的客车收费12元;5吨以上、10吨以下(含10吨)的货车,20座到39座的客车收费18元;10吨以上15吨以下(含15吨)的货车和20英尺的集装箱车,40座以上(含40座)的客车收费22元;15吨以上货车和40英尺的集装箱车收费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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