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来电反映:在看了贵报今年2月9日二版《热线追踪》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需具备的条件的新闻后,请问,危改工作的程序如何呢?
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答复:危改工作的程序(包括对象的申报审批、危改工程建设、危房资金发放)。⑴由农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⑵民主评议,由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确定为拟实施危房改造的对象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10天;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拟实施危房改造的对象经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将拟实施危房改造的对象名单上报给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统一审批确定;⑸乡镇办村镇建设管理站通知危改对象,同时组织、督促危改对象加紧危房改造工程建设,办理危房改造工程档案,牵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要求危房改造工程当年底竣工,在规定时间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村镇建设管理站报请财政所按照“一户一卡”要求,将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危房改造资金拨付给危房改造对象。
其它要求:⑴D级危房改造的面积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层数不超过两层,危房改造超过两层的不予验收。⑵以层层下达的危房改造指标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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