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南讯 “谢谢,谢谢法官!”近日,黄某从港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接过2万元的司法救助款,握着法官的手泣不成声,连声道谢……
2009年6月10日6时30分,黄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贵港市区江南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南江转盘红绿灯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重伤。黄某治疗共花医疗费74000元。肇事者刘某支付2000元就消失了。黄某为了治疗四处借钱,负债累累。2009年6月26日黄某将肇事者刘某和小车所有者刘某某诉至法院。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某在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黄某医疗费10000元;刘某赔偿黄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42800元,刘某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某、刘某某拒绝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黄某的困难后,迅速奔走于金融机构、房地产管理部门和车管所等多个部门,但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两人为躲避债务已不知去向。而黄某自交通事故后,生活不能自理,黄某的妻子体弱多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执行法官鉴于黄某的实际情况,果断向市政法委为其申请司法救助,争取到2万元的救助资金。今年3月21日,当执行法官将2万元救助资金亲自交到他手上时,便出现了前面感人的一幕。
据悉,港南区人民法院近年来以救助困难群众为切入点,积极为孤、寡、弱、病等困难的当事人申报司法救济或减缓免诉讼费用。去年,该院为经济困难当事人解决司法救济金近10万元,缓减免诉讼费共58万多元,有效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王莉梁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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