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近日,市交警部门在处理一起助力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中,及时处置了一起群体性妨碍公务事件。梁某等3名男子因涉嫌聚众妨碍公务人员正常执法被行政拘留。
3月24日下午3时许,安徽籍男子小孙驾驶一辆皖D牌小轿车搭载表弟从贵港城区往华电集团贵港发电厂方向行驶,途经港城镇旺岭村高铁桥路段时,与一辆未打方向灯突然左拐弯的助力车发生碰撞,致使助力车受损,车上一名七旬老人双肘擦伤。事发后,小孙当即拨打电话报警,却被一位闻讯而来的中年男子梁某制止。梁某自称是老人的弟弟,表示“不用报警,协商私了就好”。随后,小孙与老人家属一道将老人送往医院检查。经检查,老人的身体并无大碍。小孙掏出500块钱给老人作赔偿金,并送老人和梁某回到旺岭村口事故现场。不料,老人下车回家之后,梁某却称500元赔偿金太少,要求小孙赔付5000元。该村部分村民闻讯赶来,扬言“政府里有熟人”,一定要小孙当场付清赔款,否则扣人扣车。双方协商不下,至当晚9时许,小孙拨打了报警电话。
市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后赶至现场,发现有三四十名村民将小轿车和小孙等2名当事人团团围住,情绪激动。民警初步了解情况后欲展开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却遭到阻扰,其中一名中年男子动手殴打2名当事人。民警立即将小孙两人送上警车,并向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期间,有人不停踢、拍警车,推搡、拉扯守在车门旁做群众思想工作的4名民警,并扬言赔偿金提高到6000元,如不赔付,不仅要把事故车辆及驾乘人员扣下,警车也不允许离开。无奈之下,办案民警向当地派出所请求协助处理。当地派出所民警赶至现场后对村民进行劝解,仍旧无效。25日凌晨1点左右,一批增援警力赶到现场,大部分村民见状逐渐散去,梁某等3名男子置警方的再三警告不顾,仍或站或坐在肇事车辆上。最后,警方强制将这3名男子带离现场,办案交警顺利完成事故车辆暂扣取证工作。
3月27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对梁某等3名男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杨禹 谢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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