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讯 5月14日上午,市长李宁波主持召开市四届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关于加强国有农林牧渔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和2010-2012年度贵港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研究调整贵港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会议认为,加强国有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畜牧和渔业土地资产的管理,不断规范贵港市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和合作开发国有农林牧渔用地的行为,对于保护土地资源,预防和制止违法用地、非法转让土地、违法建设等现象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出台《关于加强国有农林牧渔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依法依规对国有农业用地、林业用地、畜牧和渔业用地进行建设、使用和经营。
会议认为,加强城乡低保工作,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对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优良传统,彰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6月1日起提高贵港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250元提高到月人均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年人均1200元提高到年人均2340元。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尤其是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切实把城乡低保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让所有的城乡低保对象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会议审议了2010-2012年度贵港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人选,决定授予冼福娟等32名同志贵港市“劳动模范”称号、陈冬寒等18名同志贵港市“先进工作者”称号。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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