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摩登)7月3日,市市政管理局上线“阳光热线”直播,详细解答了群众咨询的问题。
直播中,一听众来电,称她家的铺面在道路旁,门前被道路绿化树木遮挡,是否可以自行修剪这些树木?该局答复,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城区的所有园林绿化,需要修剪的必须经过市政部门批准。如群众需要修剪遮挡铺面的树木,必须先向市市政局提交修剪申请,由市市政局派出园林工人到实地了解核查,确定是否符合修剪条件。如不经批准擅自修剪铺面前的绿化树木,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处以5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金。
另一听众来电咨询,为什么在水费里扣了生活垃圾处理费还要收取商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呢?该局答复,根据市政府出台的《贵港市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居民以及暂住人口在其居所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除了按照居民或暂住人口的标准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外,还要按照所属行业分类对应的收费标准缴纳垃圾处理费。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面积大小,按8~15元/平方米来收取每户每月的垃圾处理费,具体由市环卫处负责到现场核定后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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