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白
新修订的《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出租车司机制定了26条服务用语以及多条服务要求。在10月14日“世界标准日”颁布这个《规范》,足见相关部门对治理和规范出租车行业的决心。笔者为这一《规范》的出台叫好。
在城区,出租车不打表现象由来已久,本报曾有多次报道。乘客乘坐出租车不是通过打表计费,司机往往是根据目的地的距离、路况等与乘客进行议价。同样的距离,不打表收取的费用比打表的高了不少。而乘客投诉最多的,往往也是出租车司机不打表的行为。
其实,出租车打表早已有规定,但是贵港市能坚持执行的司机却很少。这次国家新修订的《规范》,对服务用语和服务要求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服务更规范、更人性化,给社会评价出租车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标准,有利于社会监督出租车司机,净化行业乱象,也赢得市民的赞成。
其实大家也知道每一位出租车司机的艰辛与不易。正如本版今日头条报道中的余师傅说的那样,他每月要向公司缴纳4000元费用,每天的经营收入至少要达到140元才能保证不亏本。同时,人力三轮车和非法营运的电动三轮车的确分流了部分客源。可这不应是出租车不打表经营的理由与借口。何为合法经营?除了证照手续齐全外,还要遵循行业的规定。
《出租车运营服务规范》的出台,对出租车市场的规范管理是向前跨了一大步,城区出租车不打表现象有望得到改观。笔者希望,各项服务规范不但能长期执行下去,而且有关部门能继续完善一些相关规定,做到标本兼治,让城市文明的窗口更加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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