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新闻 桂平新闻 平南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贵港市 > 贵港新闻 > 正文

保护网络安宁权

来源:贵港日报 2013-12-22 17:01   https://www.yybnet.net/

主帖

据媒体报道,北京市一中法院发布首个网络侵权案件权威调研报告,首次针对骚扰信息、垃圾邮件提出了对网络安宁权要进行保护的新概念。法官表示,目前立法方面还没有网络安宁权的规定,但是可以通过对人格权扩大解释给予保护,如果互联网用户认为过分的垃圾邮件、骚扰信息干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并造成严重后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互联网已成为当今时代公民表达思想、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平台。凭着世界第一的网民数量和增长最快的网络经济,中国已成为“网络大国”。与此同时,由于法律的不完善,网络成为侵害公民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的集散地。北京市一中法院针对骚扰信息、垃圾邮件提出了对网络安宁权要进行保护的新概念。这表明,网络这个平台虽有别于传统平台,但表达者必须遵循表达的正当性、合法性与责任性原则没有改变。

现阶段安宁权并没有进入到我国法律体系之中,导致网络邮箱广告信息不断、使用网络工具随时会被“弹出式”广告打断、手机每天都要接收垃圾短信等。通过对人格权扩大解释来保护网络安宁权,以法律形式保护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安全,有利于解决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滞后的问题,赋予政府主管部门必要的监管手段,为网络时代的信息保护装上“法律的盾牌”,从而更好地规范网络管理,让网络发挥积极、正面、阳光的作用。(郭昌盛)

跟帖

正专心致志在网上查阅备课资料,忽然,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一条垃圾短信;一家人正在看电视,其乐融融,忽然,手机响了,打开一看,竟然是招嫖短信……大概每一个拥有手机的人都受过垃圾短信的骚扰,真的应该好好管管了。(建光)

邮箱里,几乎每天都收到与我毫不相干的商业垃圾邮件和信息,手机也遭遇各种垃圾信息的狂轰滥炸。对于这样的骚扰,我虽然并不怎么在意,但又总觉得自己无时不在“享受”着别人的监视,于是,心里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缺失安全感的感觉。到底是谁这么不文明,随随便便泄露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和信息?我想,主要原因,就是某些网络服务行业和商家,钻了法律的空子。(李东凡)

“网络安宁权”虽是个新提法,但在互联网时代不过是个常识。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字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网民数量达到5.91亿,也就是说,上网已成为近半国民的生活常态,所谓“网络生活”其实就是“现实生活”,就像购物,网购和去实体店买东西对网民而言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渠道不同。如果说公民拥有不受侵犯的安宁权,当然包括“网络安宁权”。因此,法律文本中有没有“网络安宁权”这个新概念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该权利如何获得保障。(姚文晖)

一般人可能没有被网络诽谤、侮辱的遭遇,但对被各种垃圾信息骚扰得不得安宁,却深有感触。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上言行若触犯法律,同样要受到制裁。在“网络安宁权”立法之前,可以通过对人格权扩大解释给予保护,而在“网络安宁权”一旦立法之后,相信能够找到一个更明确的法律依据。(宋学敏)

“网络安宁权”显示了法院的实践创新,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这个方向和思路显然是正确的,但要切实保障网络安宁,单靠法院的改革创新还不够。一方面需要法律法规的顶层推动,尽快将网络安宁权纳入立法轨道,让法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方面还需要网民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同时还应强化网络监管,要从源头上过滤和卡住各种骚扰信息。(张闲语)

捍卫网络安宁权,首先应该是网络信息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网络经营者也有自律和管理的责任,而不是仅靠社会个体依法维权,去单打独斗,那样成本高,效果也未必好。(张东)

尽管说“网络安宁权”与现实安宁权一样,但是目前我国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针对个人电子信息搜集行为进行相关规定,因此,即使网民的“网络安宁权”被侵害,维权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在立法有缺陷的情况下,取证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无论对于被侵权的网民来说,还是对司法机关而言,成本都过于高昂。如果没有一个可操作的规范,“网络安宁权”可能只是看上去很美。(冯燮)

在这喧嚣的世界,我们难寻片刻安宁,单位里上司的呵斥,家庭里老婆的唠叨,大街上汽笛、喇叭声、喧哗声此起彼伏;打开电视,官话、空话、套话满天飞;打开电脑或手机网络,骚扰信息、垃圾邮件充斥其中……我们需要法律保护并使我们享有一份安宁,但在这权和钱主宰的世界里,仅有法律又能行吗?(黄钰雄)

有了“网络安宁权”并不代表就有了“网络安宁”,关键是要抓落实。当下网络侵权诉讼耗时耗力是不争的事实,如何畅通此类诉讼案件渠道,降低诉讼成本,让被侵权者不会因为怕折腾而选择忍气吞声,依然需要相关制度和法规来保驾护航。(卢文华)

网络侵权对网民造成的损害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因为网络侵权极易扩散、放大甚至恶化。所以,必须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王军荣)

需要提醒的是,“网络安宁权”与举报贪官是两码事。“网络安宁权”属于合法权益,不合法的行为不在保护范围之内,别把两者混为一谈。如果借此阻碍反腐败,老百姓是不会答应的,所以立法要注意区分,做到既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畅通网络举报贪官的渠道。(李冰洁)

下期话题:不知不觉,年终又到。回望2013年,您经历过什么开心事、懊悔事、愤怒事、遗憾事、难忘事?欢迎和我们一起分享您在2013年里的甜酸苦辣、点点滴滴。

联系方式:1.信寄537100贵港市贵港日报周日特刊,信封标明“周日话题”字样。2.发电子邮件至guigang.xq@163.com。3.QQ留言或QQ邮箱,号码:277959605。

新闻推荐

市政协举行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

贵港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贵港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保护网络安宁权)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