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蒙思婷)12月7日至8日下午,市荷城初级中学的一千多名学生分两批走进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近距离旁听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在这堂真实生动的法治教育课上,面对面地接触法院和法官,感受法律的威严,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本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某贩卖毒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7日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首批参加活动的学生认真观看了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在内的整个庭审过程。
8月3日1时许,被告人覃某在港北区一家酒吧门口停车场附近以人民币300元的价钱,将一小包毒品氯胺酮疑似物贩卖给杨某,刚交易完毕即被民警发现。民警当场从覃某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300元,并从杨某身上缴获一包毒品氯胺酮疑似物,经检验,未从中检出氯胺酮成份。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这个案件很有教育意义,被告人把假毒品当成真毒品去贩卖也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一样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是要告诫青少年学生们不要进入KTV、酒吧这些夜场,这些场所是吸毒、贩毒人员经常出入的地方,未成年人往往会成为他们利用的对象。”该起刑事案件审理法官王艺说,通过开展旁听庭审能够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遵纪守法和抵御不良风气影响的能力,起到筑牢心理防线、远离犯罪的效果。
8日下午,该校第二批学生旁听了另一场庭审。2017年10月10日16时许,被告人周某在港北区一家服装店门口,看到伍某停放在该处的1辆蓝色本太郎电动车没有拔钥匙,便起了贪念将该车盗走,并将车藏匿于港北区交通局大院。案发后,公安人员已将上述被盗电动车收缴并返还失主伍某。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结束后,主办法官向同学们分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的原因,并以此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观念,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因一时贪念而走上歧路。
“这个活动让青少年学生近距离接触法律,感受法律,从而增强他们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让他们在日常的生活中,知道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从而让他们自觉远离犯罪,阳光地生活,健康地成长。”该校带队老师杨永成说。
近年来,贵港市通过加强课堂教育、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广泛宣传以及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方式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推进普法行动。据了解,本次活动主题为“感受法治·健康成长”,由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中级法院等单位主办,是贵港市2017年“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法治文化基层行的系列活动之一,旨在不断尝试和探索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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