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晓枫通讯员谢琴美)8月31日,一名女子因在朋友圈发表不当言论而被贵港警方依法传唤教育。
8月30日下午17时30分许,季某驾驶电动车搭载其母亲和一岁多的孩子沿荷城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逆向行驶。交警发现后,立即吹哨喊话,示意其调转车头,消除逆行违法,但季某并未听从指挥。交警随即拦下季某,季某见状怒气冲冲,出言不逊。为了防止其情绪激动造成不必要伤害,交警拔下其电动车钥匙。没想到季某下车抱起孩子转身打的离开,留下其母亲在现场。
当晚,季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段侮辱性文字对交警开骂泄愤。事后,季某经家人提醒,删除了朋友圈,以为无关紧要,孰不知,当前贵港市正在大力开展“净网2018专项行动”,其辱警行为已进入警方视线。
8月31日,警方将季某依法传唤至辖区派出所。警方指出,季某违反交规被纠正后,为发泄情绪发表辱警性质言论已涉嫌寻衅滋事,属违法行为,警方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
季某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连连道歉称“我错了”。当天下午,季某主动写下悔过书,并在朋友圈发文公开向交警部门道歉,消除恶劣言论影响。
鉴于季某及时删除不当言论,所造成的影响范围较小,到案后能如实陈述事实,接受教育后主动承认错误、诚恳道歉,且家中有婴儿需要照顾,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她采取了教育、警告处罚,暂不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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