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福广杨霞
9月29日,在贺州市召开的全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暨队伍建设现场推进会上,港北区人民检察院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这是港北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并连续3次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连续3年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后,又获取的一项殊荣。
一个普通的基层检察院,为何能连续取得优异成绩?
“港北检察人一直践行着‘艰苦奋斗,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创一流\’的院训精神。”检察长卢世贤一语道出本院屡创佳绩的真谛。
立足职能聚力服务大局
港北区检察院积极投入平安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重点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等犯罪活动。2013年以来,该院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242件3001人,提起公诉2757件3785人,所办案件准确率达100%。5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许红兵等16人重大涉黑犯罪上诉案,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经港北区检察院近一年的审查后提起公诉,许红兵等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被二审法院全部采纳,最终裁定维持原判。该案的审结,是港北区检察院勇于担当、向黑恶势力亮剑的具体体现。
今年3月16日19时许,陈某、韦某窜到温州籍客商夏先生家盗窃了一块价值34万元的金表和一枚价值100多万元的钻戒。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两犯罪嫌疑人抓获,港北区检察院迅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稳、准、狠”打击破坏招商营商刑事案件。
“检察官哥哥,我大学毕业了,我与一家公司签了约,谢谢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港北区检察院公诉科覃检察官接到了苏某的电话。2014年4月,正读高三的苏某盗走一辆没有拔钥匙的电动车,公安机关以苏某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港北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检察官审查认为,苏某涉嫌犯罪情节较轻,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苏某与车主达成和解。同年5月26日,港北区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苏某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实施帮扶帮教,圆了苏某的大学梦。
这是港北区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的一个缩影。
该院全面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取得监督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201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监督立案179件,监督撤案62件,追捕171人,追诉163人,提出提请刑事抗诉案件17件,发出民事行政执行监督活动检察建议191件,提出提请抗诉民事行政案件14件,民行检察工作业绩一直排在贵港首位、广西前列。
改革创新树立司法公信
“只有群众了解检察,知晓检察,才能更好地支持检察,司法公信才能深入民心……”检察长卢世贤道出了检务公开的必要性。
5月27日,港北区检察院首次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采取“诉讼式审查”模式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案进行审查。检察官审查案卷材料后,认为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节较轻,并积极作出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社会危险性不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可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官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批捕环节开展“诉讼式审查”,创新办案模式,突破了以往仅限于书面审查的局限,既保证了审查结果的公正性,又提高了审查的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4月24日,该院决定对一起跨度长达18年的龚某某不服本院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信访案件进行公开答复,并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政法委工作人员、律师等代表共同参与,现场对龚某某提出的各项信访问题进行答疑解惑。龚某某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答复、引入第三方参与答疑解惑的形式非常认可。公开答复是该院在信访工作中的创新举措,也是推进检务公开的一次有益尝试。
港北区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开设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官方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检察信息,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夯实根基打造过硬队伍
港北区人口众多,经济繁荣,各类案件也相对较多。港北区检察院人少案多的矛盾非常突出,近年来,该院一直向科技要生产力,从信息化中提升工作质效,破除困局。该院先后斥资1000多万元建成电子检务工程、远程提讯系统、移动办公平台、远程接访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查询等,信息化系统广泛应用在各项检察工作中,以信息化推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支队伍有无战斗力和凝聚力,领导人是关键。港北区检察院历届领导班子都以抓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作为首要大事,全面建设一支以团结和谐的党组为“塔尖”,以精明强干的中层领导为“塔腰”,以积极奋进的年轻干警为“塔基”的“金字塔”型检察队伍。
“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该院领导班子坚持实行党组民主决策议事制度,检委会议案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做到“两个首先”和“四个带头”,即要求干警做到的,领导首先要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领导首先不做;带头学习,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办案。今年上半年,检察长卢世贤带头办理批捕、公诉、公益诉讼案件9件,副检察长杨伟芬带头办理批捕、公诉案件27件,在全院营造了浓厚的“头雁效应”氛围,达到引领“绝大多数”一起干事创业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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