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帖
8月29日,我亲眼目睹了医生抢救一位低保户老人的全过程。老人姓黄,是平南县丹竹镇人。那天,黄老汉因突发性事故导致脑出血,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尽管实施了开颅救治手术,但终因抢救无效而离开人世,还留下了一笔高额的医药费用。虽然获得部分报销,但对于靠耕田种地为生的黄老汉的儿子来说,却犹如杯水车薪。这笔高额医药费用,使其本来就困难的家庭再度陷入了经济困境。
不可否认,目前,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严重,“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问题仍比较突出。国家六部委及时出台《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大病医保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以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是给大病患者家庭雪中送炭的善举,有利于切实减轻人民群众负担,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
当然,开展大病医保,并不能完全确保每一位大病患者都不发生灾难性支出,极少数低收入或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人,还有可能面临困难,需要通过救助的办法来解决。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惠及全民,要把这件事办好,加强监督尤为重要。这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多方利益,必须形成部门联动、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李东凡)
跟帖
我经常从《贵港日报》民生专版上看到“中小学生白血病诉求和求助热线电话”之类的文字,感觉很是揪心。生命危在旦夕,几十万元的医疗费,希望全寄托在报纸一角,如果到期还凑不够钱,医院就无法动手术,这是多么令人心寒和心酸。国家出台大病救助政策,是挽救生命的需要!(江泓)
常言道:“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谁也不愿意得病,尤其是没有生活保障的底层百姓,一旦得了大病,那就等于天塌地陷一般。政府相关部门理应将大病医保报销这个后顾之忧尽快解决好、解决到位,让普通百姓不再因患病而遭受精神、肉体、经济等多方面的打击而痛苦不堪、身心崩溃。这是关心民生的最大体现。(于炳绅)
大病保险报销不低于50%的规定,是我国自建立医保制度以来最重大的突破,有专家就称,有了该规定,2012年可称为“福利中国元年”。(阿文)
除了大病治疗费用有望减少,更令民众欣喜的是,按照目前人社部相关负责人的解释,大病保险不需民众额外缴费,且“大病”不按病种而按照看病费用划分。从整个制度设计思路来看,堪称利国利民之良策,有利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雄鹰)
《指导意见》的一个亮点是,大病保险所需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有基金结余的,首先利用结余基金。对于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可以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不再额外向城镇居民、农民个人收取费用,不增加城乡居民的负担。(刘先生)
大病,顾名思义就是“重病”、“危病”,病人必然要花比较高的费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且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这才起到保障的作用。(韦钰泉)
大病保险等于给人民福祉加上了一把“安全锁”,锁住了“因病返贫”之门,免去了国民的后顾之忧,有助于大幅提升国民的生活质量。但也应当看到,现阶段我国医保基金整体的“盘子”还不够大,资金总量仍然有限,对大病保险的实施提出挑战。开展大病保险,要有充分的制度和物质准备,确保“钱花得值”,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能。(周继坚)
大病保险告别传统模式,改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并要求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准公共品或公共品提供走市场化道路,其优势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服务效率,创新公共服务管理,减轻政府负担,政府转变职能,而难点在于管理与资金投入。(老广)
大病保险既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自然要涉及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寻租问题,以及商业利益侵蚀参保人利益的“自肥”问题。因此,从招标投标到资金流转再到年度收支等,都必须始终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新荆)
建立大病医保制度,面临的最大难题,就是要增加财政投入,也就意味着要压缩其他政府投资项目或者自身开支,这难免会遇到一定阻力。但必须指出的是,公共财政资金更多投向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不仅是还历史“欠账”,有利于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还可以解除很多家庭的后顾之忧,增强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促进解决内需不振和经济转型等大问题。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也将为商业保险等相关行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因此,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来说,“大病医保”这笔钱都花得很值。(丁永勋)
一个被忽略的问题是“罕见病”,它比大病对个人和家庭的打击更大,却没纳入大病医保的病种中。如果以医疗花钱的额度来计算,或以公民的灾难性医疗支出为标准,它们也可以纳入大病补充医保的范畴。(小张)
实行大病保险救助是惠及亿万百姓的德政工程,是全体人民的福音,我们真诚感谢党和政府,也衷心希望今后会有更多惠及百姓的政策出台。(大气磅礴001)
下期话题:《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于9月7日发布。您对《意见》有何看法?欢迎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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