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天中午,来自平南、43岁的全女士因心脏病在市人民医院离世,她捐献出了自己的眼角膜。她的家属和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在市人民医院里为她举行了一个简短的遗体告别仪式:“……捐献者的善举将使需要的患者重见光明,她的事迹将永远为后人铭记!”
○○记者雷媛媛通讯员蒋荣军全女士和丈夫黎先生10多年前带着两个孩子从平南老家来柳务工,家庭生活拮据。
全女士患有心脏病,但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她一直坚持带病工作。今年9月1日,全女士住进市人民医院,医生诊断出其患有风湿性心脏病,病情已经非常严重,随后还转入了重症病房。黎先生说,入院后不久,妻子就叮嘱她,万一撑不过去,就把她的眼角膜捐出来。前几天,全女士的病情再度恶化,已无自主呼吸能力,只能依靠呼吸机维持。
为了帮助妻子实现最后的愿望,黎先生把妻子捐献眼角膜的心愿告诉了医院的医生。
10月15日,市人民医院与市红十字会取得了联系。眼角膜捐献属于组织捐献,根据捐献要求,需要征得捐献者的所有直系亲属同意,当时只有全女士的丈夫黎先生在医院,全女士的父亲远在平南县乡下,不能赶到现场。没有父亲的签字,捐献就不能进行,而捐献者的生命在一点点地流逝。
为了尽可能地完成这次捐献,市红十字会联系了平南县红十字会,得到了大力支持。该县覃凡副会长在10月16日一大早就驱车70多里山路赶到全老先生的家中,在得知女儿的捐赠意愿后,全老先生含泪签下了自己的名字。10月17日中午12时,全女士安然离世,按照她的心愿,成功捐出了眼角膜。医院将及时把 全女士留下的这份光明的希望送给需要的患者。
黎先生说,为给妻子治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但对于妻子的决定,家人都表示理解,人已经离开了,能给他人留下一点希望对去世的妻子 、对家人来说都是一种安慰。
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7月广西成为全国第二批器官捐献试点省份,柳州市工人医院和人民医院也获得人体器官移植试点医院资质。此前,柳州市已进行了1例眼角膜捐献,2例器官捐献,17日的眼角膜捐献是柳州市器官 、组织捐献的第四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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