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为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平南县人民法院推行多项措施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无诉社区,矛盾扼杀在萌芽。今年以来,该院通过设立“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派出法官作为联系人,定期到社区、村屯联系并指导联调工作,主动开展调解,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目前,该院4个业务庭和4个基层法庭已与8个社区、村屯签订了共建协议并设立了“平南法院创建无诉社区(村屯)工作室”。
巡回办案,为民服务在乡间。近日,平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一起母亲状告女儿的法定继承纠纷案。原告赵某是潘某之母,是被告的养母。赵某与丈夫建有三层半房屋一幢。赵某丈夫过世后,原、被告双方在继承问题上发生了矛盾,原告认为被告虽然是一家人,但既然已出嫁,按本地的习俗,就不应再继承父亲的房屋,被告则坚持要求继承遗产。于是,双方诉至法院。主办法官考虑到原告年逾六十,行动不便,便奔赴十几里到赵某家里审理该案。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一家人握手言和。近年来,该院积极主动深入村屯、社区调解矛盾纠纷,通过巡回办案办理各类民事案件200多件。
联动调解化解纠纷解民忧。近日,该院丹竹法庭收到一份起诉状,卢老太起诉要求与结婚已43年的丈夫吴某离婚,认为双方已经分居20年,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和庭领导多次做和好工作,邀请被告所在地有威望的族人和双方的亲戚参与调解和好工作。由于双方分居多年,夫妻感情淡薄,和好无望,在法官和双方亲戚的耐心劝说下,被告吴某表示愿意与原告离婚。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该院采取多级联动的方式进行调解,收到了很好的成效。今年1至9月,该院民事案件立案3675件,结案3270件,其中调解结案2217件,撤诉结案570件,调撤率达85.23%。
(肖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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