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凡
主持人语:据新华社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的最新消息,2015年,我国将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行阶梯水价的根本目的在于节约水资源,但有些地方的自来水厂执行“每月用水不足5方按5方收费”的标准,引起当地居民的异议。有居民提出:“如果我每月不用足5方水,那我宁可放水来玩,也要凑够数,不然交5方水的钱就吃亏了!”显然,这与节约水资源的精神是相违背的。本期茶座刊发平南读者李东凡的来信,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引起重视。
平南县丹竹镇自来水厂,在没有召开听证会,也没有征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对该镇城区居民的水费计收,有一条“土政策”:用户所安装的水表,凡是使用了6年以上的,必须申报安装新水表;如果不换装新水表,一律按最低消费5方为基数计收当月水费。这条“土政策”虽然已施行了很长时间,当地居民对此也已习以为常,但每每提起这件事,都认为这样收费不合理。
家住长安街的李先生说,用多少交多少,有表为证,天公地道。如果不足5方,硬按5方收费,这是什么逻辑?算不算乱收费?
居民黄先生称,他家的水表,虽说用了6年多,但还是好好的,明明还能用,为什么非换不可?如果认为水表老化了,运转不准确,水厂可以拿去权威机构进行校验嘛。黄先生粗略算了一笔账:他老母亲一人住在旧居,平时,一个月下来,用水仅1方多,有时甚至不足1方,更何况其母又是个非常节俭的老人家。虽说这个月的用水是1方,但交水费时,还是被按5方计收。如果每月都是用1方,又按水厂规定的最低消费5方计收,就要多交4方的费用,这就意味着,一年下来得多交48方的水费,按现行水价每方1.5元计,一个月要多交6元,一年下来就是72元。这点钱对于有钱人来说,虽然算不了什么,但对于一些低收入人员来说,交钱时心情就没有那么爽快了。因为挣钱对他们来说,的确是件不容易的事。
关于这条“土政策”,笔者曾专程到水厂收费处询问。相关人员称,水厂的确是这样规定的。另一名收费员说,舍不得花钱换表,就是这么计收。笔者问,你们这样计收水费,有相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吗?其中一名收费员说没有,反正领导叫怎么收就怎么收,然后又补充说,这是前任老板叫这样收的。
随即,笔者又向在该镇企业办公室上班的黄先生了解此事。黄先生说,该自来水厂原是由该镇企业办公室管理的,但早已承包给私人经营。不过,这样计收水费,的确有点不合理。
据了解,平南县丹竹镇自来水厂,原是一家乡镇企业,由该镇企办直接管理。后来,企业改制,承包给当地老板黄某。黄某承包经营多年后,又转包给该镇的东山村委和三河村委联合经营。直至现在,还是两村委联合经营。
饮水工程是民生大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自来水厂如此收费是否属于乱收费?希望主管部门给予明确答复。如果是乱收费,应立即纠正;如果不是,应充分说明合法的收费依据,让当地居民明明白白消费,开开心心用水。
(漫画:何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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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平南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