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要求在《贵港日报》或《广西日报》登遗失声明1个月后,持申请书、原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接产医院出具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刊登遗失声明《贵港日报》或《广西日报》原件、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妇幼保健院办理。
市直和三区的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小孩《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后,由贵港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补办,在平南县出生的,由平南县妇幼保健院负责补办,在桂平市出生的,由桂平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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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