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 近年来,平南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指导员队伍建设,全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全县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422份,覆盖企业总数1918家、职工41019人,签订覆盖率达100.5%。其中25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工资集体协议374份,覆盖职工20639人,签订覆盖率达97.3%。
该县积极探索并建立了三个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一是沟通制度。在开展协商之前,通过召开工会干部座谈会、企业法人代表座谈会、职工代表座谈会,充分做好情况沟通和宣传发动工作,了解企业和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广泛征求双方意见,初步形成协议草案,从而提高了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汇报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分析会,了解各乡镇和行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职代会监督审议制度。《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形成后,提交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进行审议,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并提交劳动部门备案。这三项制度的建立,有效规范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工作程序,保证了这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彭凤莲 廖泽武)
新闻推荐
...
平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平南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