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讯为确保重点优抚对象人身安全,平南县把重点优抚对象列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范围,全县有3952人纳入意外事故伤亡保险范围,人均交费50元,共支付保险费19.76万元。
险种包括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保险期限为今年1月1日零时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
保险期间还有特别约定:医疗费用责任即每次事故按80%比例给付;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每天20元,单次给付不超过90天,累计给付不超过180天。(吴小玲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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