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镇隆供销合作社:
经双方协商,你社与我行于2002年12月29日签订了《以资抵债协议》。协议签订生效后,确定以你社自有的1. 位于平南县镇隆镇社垌村佛子圩的房地产(土地证号为:平国用(2003)字第260010023号)2. 位于平南县镇隆镇镇隆街的房地产(土地证号为:平国用(2003)字第260010026号)3. 位于平南县镇隆镇镇隆街——镇隆供销社茶厂加工新大门土地面积已包含在《平国用(2003)字第260010026号》。3处房地产,抵偿你社结欠我行的贷款本金2400000.00元及利息51,123.43元。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我行于2015年7月31日通过委托广西天锤拍卖有限公司,已将我们双方于2002年12月29日签订《以资抵债协议》的权利进行公开拍卖转让成交,买受人为:陈有杰(身份证号:452524197111303238)。现特以此函向你社告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南县支行 201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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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平南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