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胡越峰)为了抄近路,一男子竟然骑着共享单车上了高速公路。10月29日,年轻男子白某骑着共享单车从桂林北收费站进入G72线泉南高速公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将男子拦住安全带离高速公路。
10月29日上午11点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G72线泉南高速公路灵川县境内路段见到一个年轻男子骑着辆共享单车前往兴安县方向,给路面交通带来安全隐患,请求处理。
民警迅速赶了过去,在距离桂林北收费站约2公里处见到了这名在高速公路上骑行的男子。男子约20岁,背着一个灰色书包,在应急车道上骑着一辆黄色的自行车前行,旁边不时有车辆飞驰而过,非常危险。民警将年轻男子拦停,告诉他不能在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年轻男子解释说,他家住在灵川县,他觉得走高速公路回家方便一些,路线也近很多,于是踩着一辆共享单车从桂林北收费站上了泉南高速。他还说自己并不知道高速公路上不能骑自行车,他承诺以后不会再发生这样的事情。
随后,民警将共享单车放置在值班警车后面,从灵川西收费站送年轻男子离开了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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