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设卡点对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
本报讯(记者陈静通讯员聂梦娴)5月5日21时40分许,七星交警大队民警在七星路设卡检查。一辆小车自五里店维也纳酒店方向驶来,看到有交警设卡查酒驾后,驾驶员立即加速冲过卡点,然后右转进入五里店南城百货停车场。最终,执勤交警在停车场的某修车店拦下了该车辆。
执勤民警在要求驾驶员杨某配合检查时,杨某还在挣扎反抗。经检测,杨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5月3日晚上9时许,一辆小车向荔浦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龙口路段设置的检查卡点驶来。执勤交警立即上前示意其靠边并接受检查,当车窗摇下时,执勤交警闻到了一股酒味。经检测,该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46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驾驶员周某却坚称自己是喝了“藿香正气水”导致酒精测试有误差。
当民警告知其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可至医院进行抽血备检后,周某才改口承认自己当晚喝了酒。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
据了解,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并根据部局、总队部署,5月1日、3日、5日三天晚上,桂林市公安交警部门以高速公路、各县国省道、城区主干道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酒驾醉驾集中夜查统一行动。
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统一行动期间,桂林交警结合辖区实际特点,科学部署执勤警力,并联合辖区各警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在全市范围内的多个点位,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时段酒驾醉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停车区的路检路查,充分利用“警路企”协同机制,严查各类高速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在严查酒驾醉驾时,交警部门还同步查处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行动三晚,交警部门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057起,其中查处酒后驾驶29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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