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甄翊含记者蒋璇)狗主人在小区遛狗没拴狗绳,邻居看到后上前提醒,结果双方一言不合就动起手来。日前,七星法院审结了这起遛狗未牵绳引发肢体冲突的案件,判决狗主人的朋友赔偿13770.78元。记者从法院了解到,双方均表示服从判决。
2019年8月的一个傍晚,家住七星区某小区的刘先生一家带着孩子在小区里散步。途中,见到邻居隋女士遛狗未系狗绳,考虑到安全问题,刘先生便上前提醒。随后,双方发生言语冲突并上升为肢体冲突,刘先生被赶来的隋女士的朋友姜某打伤。警方到场后,将双方带回所里进行调查。对事件的起因,双方各执一词,协商无果之下,刘先生将对方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刘先生虽在提醒隋女士牵狗绳方面言语欠妥,并因此导致双方发生冲突,但上述行为并不是姜某殴打刘先生的正当理由,姜某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七星法院根据双方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判决姜某赔偿刘先生医药费、住院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3770.78元。
法官表示,文明养狗是宠物主人应尽的义务。无论养什么狗,都应该牵牵引绳遛狗,如果遛狗不牵绳的话,不仅容易给其他路人造成伤害,而且爱犬也容易发生走失或者其他意外。只有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尊重他人的权益,才能在法律允许下享受饲养宠物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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