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熙通讯员蒋菲迪赵亮)乱贴的小广告如同牛皮癣一般,难看也影响市容市貌。19日,秀峰区城管大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人在街上违法乱贴小广告,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19日上午,秀峰区城管大队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日常巡查,当来到西山路(西山路与西山路南巷交叉口西侧)时,看见一男子正在马路边张贴办证刻章的小广告,身边还有其他工具。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制止,暂扣其所使用的工具,并将男子带到秀峰区城管大队进行调查。
据男子交代,他用纸贴和印章印这二种方式在主次干道张贴广告,“今天才贴几个就被你们发现了。”
执法人员对男子进行批评教育,该男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表示:“经过这次,我知道了这种事不能做,是不对的,是违法的,下次再也不做了,有损城市文明形象。”
秀峰区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树木、地面、电线杆、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任意发布广告。按照《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给予男子处3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男子采取补救措施。
在执法人员的督促下,男子回到西山路,对之前他贴上的小广告进行清理。
“接下来,我们将积极采取行动,多措并举,对城市的‘牛皮癣’小广告开展专项整治,对乱贴小广告行为严管重罚。”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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