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仕平 本报通讯员 刘章元
编者按: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进程中,我区公安机关把深化改革与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加快建立与社会发展、平安建设、群众需求相适应相一致的新机制,使警务机制改革更具科学性、整体性、稳定性和规范性,在户籍管理、应急处突、立体防控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真正构筑起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治理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今日起,本报推出广西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系列报道3篇,敬请垂注。
让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人都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服务公平的权益,让每一个人在户籍改革中都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这是民心所盼。
今年2月25日,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我区实行三级差别化落户政策。“这一政策,打破了农民进城的户籍‘壁垒\’,有序推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让流动人口有望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教育、看病、养老福利等公共服务,使许许多多农民进城安家的梦想正逐步变成现实。”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胡焯说。
目前,我区已全面实行城乡统一的“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取消了“农业”与“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一元化”户籍登记制度,为消除城乡差别迈出了破冰前行的关键一步。
破冰:“低门槛”落户 让想进城的人“进得来”
“等了6年,终于能够在南宁市落户了。”前不久,34岁的扶绥县渠旧镇三合村村民甘玉梅以在南宁市务工为由,申请将户口从老家迁到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她说,有了南宁市户口,小孩读书更有保障,工作生活也不用愁了。
曾几何时,一纸户籍犹如一堵高墙,将城里和乡下的人隔离开来。
为了打破城乡之间的这堵高墙,从2012年开始,南宁市进一步放宽户籍政策,在以往人才引进、购买房产、单位聘用、直系亲属投靠等人员可以进城落户的基础上,新增了与区直、市直、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服务满两年以上,且在南宁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办理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城市居民户口。同时规定,广西籍农村居民在南宁市务工经商4年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可到该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城市居民户口;获得南宁市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广西籍优秀农民工,本人及其配偶、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办理城市居民户口不受居住时间限制;外省户籍的优秀农民工,其本人可以办理城市居民户口。
在广西各地,有无数像甘玉梅一样的进城务工人员,他们为城市的经济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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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而他们创业生活的所在城市,也不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降低进城的准入条件,吸引他们在城市安家落户,并与当地人一样享受同等待遇。
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区共有47.5万农业转移人口办理了进城落户手续。
提速:信息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迁移手续一个星期就办了,少了许多来回奔波之苦。”11月11日,肖传迅申请将一家三口的户口从原户籍地平乐县平乐镇迁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投靠父母落户。11月16日,南宁市公安局衡阳派出所审批后,迁移信息经过公安网流转,11月19日就获准落户南宁市。
这样简化的办事程序和快捷的办事速度,得益于全区户籍管理的创新之举:从今年9月8日开始,凡是符合当地户籍准入条件的广西籍居民,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拟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和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落户申请,就可以在其中一个点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登记的全部手续。
与现时实行的网上迁移户口相比,以往办理户口迁移时,申请人需要向拟迁入地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持准迁证回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落户手续。复杂繁琐的办事程序,既费时又费力。
“户籍信息多跑路,群众就会少跑腿。”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李泽进说,依托信息化平台,实行户籍信息共享应用、并联办理的常态化新机制,不仅为群众办事节省了时间和成本,也增强了群众对户籍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据介绍,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内,除边远山区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限为30个工作日外,其它地区居民身份证办结时限从法定的60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截至11月18日,全区共办理跨市县网上迁移户口2.98万多人,受理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2883人。
纾难:取消“超生绑定”入户 “黑户口”成为合法公民
“压在心上20年的这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最近刚刚为两个孩子解决了户口问题的藤县金鸡镇村民冼某感慨万千。他说,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就是到外面打工,也只能是打黑工,过着流浪一样的生活。
1995年,冼某夫妻俩生育了第一个孩子,1997年生育了第二个孩子。由于第二个孩子属于超生,为逃避超生罚款,夫妻俩带着两个孩子远走他乡,长期在外地打工,不敢回到本地生活。20年来,由于全家长期外出,历年人口普查无人申报,冼某本人的户口也没有了,成了真正的“黑户口”。
今年3月,冼某从同乡口中得知家乡已经取消“超生绑定入户”政策,于是特意回来为一家4口补报了户口。“有了户口,就能参加新农合、新农保了。”冼某说,没有新农合,一家人有个大病小病的,一个月打工的钱就没了。
在我区,取消“超生绑定入户”政策的不仅仅是藤县一地。从2014年1月开始,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全区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生育证明、结扎证明已不再作为办理出生入户的前置审批条件。而像冼某一样,得益于这一改革,从“黑户口”成为合法公民的,也正越来越多。据统计,仅去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就为133万无户口人员办理了入户手续。
不同的人群,相同的感受。我区户籍改革正以回应群众关切的实际举措,悄然步入法治化、规范化、人性化的新境界和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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