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彭媛媛)6月11日,自治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柳州市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古新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春节,古新生在其办公室收受其下属及服务管理对象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共计1.4万元。此外,古新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古新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取消副厅级政治、生活待遇,由正处长级降为主任科员,违纪所得被收缴。
桂林市兴安县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和元违规操办乔迁宴席问题。2017年4月11日、12日,周和元分两次在其新居违规操办乔迁宴席20桌,邀请亲戚和有关同事参加,并收受非亲属礼金1.33万元。2017年5月,周和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礼金。
钦州市钦南区司法局那丽司法所所长区善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7年1月,区善光以“春节过节费”等名义先后4次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8700元,其中区善光共领取5000元。2017年7月,区善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典型案例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有的甚至发生在2017年全区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之后,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心中无戒、不知敬畏。对他们进行严肃查处,体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要求,维护了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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