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对立、审、执等司法工作环节进行有效公开,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卓有成效,实现司法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改革单一旁听庭审活动、监督执行模式。经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部门、社区进行充分的沟通后,将以往定期邀请有关人员旁听庭审、监督执行工作机制改革为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社区代表等可以随时对我院庭审进行旁听或者监督执行。
适时公开审判执行工作态势。不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开我院审判执行工作重大运行态势。上半年,共组织媒体记者、社区群众、案件当事人就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大要案执行情况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有效提升了法院司法公信力。
积极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共举行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70余人次到我院参观了解审判执行工作、廉政文化建设、法院发展史等情况。此外,加强案件微博直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截止8月,共利用本院官方微博直播庭审案件25件,各方评论效果良好。(罗荣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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