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近日,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兄弟作出一审判决,弟弟刘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哥哥刘少青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均被处罚金2500元。
刘强、刘少青两兄弟是该县西山乡人。哥哥老实勤恳,通过诚实劳动在县城安了家。弟弟却好逸恶劳,只想不劳而获。2012年5月,弟弟刘强曾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8月22日,刘强因赌博欠下3000多元赌债后,于当日22时许,偷偷来到该县城北路陆丽东家,将价值2000元的一台液晶电视机、一台平板电脑和一套台式电脑盗走。后将赃物拿到路边的玉米地藏匿,随后,他打电话给哥哥刘少青,要哥哥开三轮车来接应,并将上述赃物存放在哥哥家。哥哥碍于情面答应了弟弟的要求。次日,兄弟俩将赃物拿到“寄卖行”典当时被抓。
法院审理认为,刘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刘少青的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根据兄弟俩的犯罪事实等作出上述判决。(王丰贤)
新闻推荐
巴马讯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从代表培训工作入手,把人大代表培训工作列入人大常...
巴马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巴马瑶族自治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