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第3、4、5点;图纸变更只增加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及总用地面积不变,而地下建筑面积不列入容积率计算,容积率不变,规划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1.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2.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巴马镇寿乡大道179号);
3.广西河池日报
4.项目售楼部门前
规划调整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通讯立式)于公示期内(2014年10月13日至2014年10月21日)送到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6212151,邮寄地址:巴马镇寿乡大道179号,邮编:547500)
巴马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现将南宁市蓝宇房地产有限公司“巴马·学府世家”项目建筑立面的相关调整进行公示。
一、项目地址:巴马镇文化街257号。
二、主要调整理由及内容
1.7#楼屋顶原坡屋面改为平屋面:根据消防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原坡屋面改为平屋面,各屋面相通;
2.增加消防通道:根据消防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增加1#楼与7#楼、7#楼与6#楼之间两个消防通道;
3.7#楼地下室外扩部分:该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外扩部分可以增加停车位;原设计不合理理由:基础开挖深度一致,而挡土墙在2单元、3单元、5单元的电梯边穿过,并未充分利用建筑有限空间,为增加停车位,与设计院沟通后,把挡土墙外移至主楼基础外边沿;即增加停车位,又充分利用建筑空间;
4.5#楼原一层地下室改为两层地下室:原设计标高±0.00比往农机厂宿舍路面标高低1.2米,也就是5#楼首层在道路下方,为考虑首层住户,与设计院协商后,把5#楼±0.00抬高1.5米,使首层高出路面;
5.5#楼改为两层地下室之后,原5#楼独立车库位置下方为负二层,相应增加停车位,而原独立车库设计在负一楼的A轴~G轴/2轴~34轴,负一楼其余为物业用房。
6.特色阳台造型变更:原设计为圆弧形,且高度最高点为1.8米,对住户不实用,与设计院沟通后,把圆弧部分去掉,变更为平压顶;
7.物业用房的安排:原物业用房在2#楼地下室,即小区入口处左边,现将物业用房改为5#楼负一楼,原物业用房改独立车库,相应增加停车位,物业用房安排在5#楼负一层,属于小区内,方便业主可在小区内缴纳管理费;
综合经济技术指标表对比
说明:居住人数按3.5人/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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