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来,他和同事们为全市消费者解答咨询1万多件,受理投诉1000多件、举报500多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成功调解率达100%。他就是河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消保科科长韩丝广,日前,他被评为“广西消费维权卫士”
2012年,韩丝广从巴马瑶族自治县工商局领导岗位走马上任河池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初来乍到,韩丝广对消费维权业务深感棘手,于是,他刻苦细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高法高院的司法解释、国家工商总局答复等系列法律法规,仅“维权宝典”学习笔记就有几本。为了在短时间内炼成正果,韩丝广注册网名,进入中国红盾论坛与高手“华山论剑”。实际工作中,碰到“疑难杂症”,他积极发出帖子广泛讨论。通过刻苦学习,不到半年,他就成为了一名消费维权“行家”,赢得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满意。
身为市局消保科长,韩丝广积极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案要案的调解现场都留下他深深的足迹。2012年6月4日,南丹县陈某到市工商局消保科投诉称:他在河池市机动车辆交易市场购买一辆五菱牌汽车,使用刚到第18天,他驾驶爱车从金城江开往南丹的路上就发生事故。车辆后车轮突然脱出,与一路人相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及车上韦某、王某两名乘客、路人受伤,韦某一家为此开支了5000多元的医药费。陈某要求商家赔偿所有的经济损失。接到申诉后,韩丝广组织人员到现场核实情况。经质量技术部门检测,证实该车辆右后轮的三根螺杆折断,是导致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经过韩丝广一行耐心、反复调解,同年6月14日,被诉方同意赔偿消费者医药费、修理费共计3.6万元。这起准备对簿公堂的纠纷最终在10天内成功调解。
新形势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层出不穷,韩丝广开展调研,对消费维权热点、难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两年来,他撰写草拟《新形势下加强消费维权工作机制的意见》《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等指导性文件。同时,借助检测及宣传手段,广泛维权。组织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流通领域手机、建材、汽油等各类商品质量抽样检测530个批次,其中检测出不合格商品173批;组织开展儿童用品市场、插排插座商品市场、建材材料市场等专项整治,立案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286件,罚款148万元,销毁一批标值6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过期商品;开展消费维权知识讲座56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1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各级媒体报道消费维权工作300多条(次)。
降低消费维权成本,建立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又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两年来,韩丝广指导11个县(市、区)工商局建立消费纠纷行政司法调解庭,通过行政司法调解庭调解案件达14件,挽回经济损失46万元。2014年8月11日,宜州市工商局接到韦某某投诉称:其爱人8月8日在清洗猪栏时触电身亡,怀疑是电动机漏电造成,请工商部门帮助维权。接到报案后,韩丝广立即联系宜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经销商、生产商等赶赴现场勘察,并委托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出事电动机进行检验。经鉴定,涉案电动机无接地线,现场供电线路未连接漏电断路器,判定“绝缘电阻”项目不合格。第一次调解陷入僵局后,调解小组启动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新模式,召集法院、公安、质监、卫生、食品药监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死者家属代表、经销商、生产商代表进行调解。经过各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最终厂家和经销商同意赔偿韦某各项经济损失22万元。
韩丝广的老家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保安乡一个偏僻山村,年迈的父母就在那里生活;他的小家庭却落户巴马县,小家庭有爱人女儿岳父岳母,其乐融融;而他却只身远离两个家庭在市工商局工作。他无法尽到儿子、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但他把对父母的疚愧,对爱人的情深,对女儿的关爱,都深深地珍藏在心里。“消费者是我的衣食父母,群众的期待给我无穷的动力。”面对采访,韩丝广淡淡地说。是的,选择了守望就选择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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