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讯
4月29日,巴马瑶族自治县西山司法所和甲篆司法所共同调解了一起跨乡坟墓占地纠纷,有效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位于甲篆乡拉高村善屯的“同龙”土地属于西山乡福厚村兰六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今年1月份,甲篆乡拉高村善屯的陆某将自己的母亲安葬在“同龙”地内,西山乡福厚村兰六村民小组得知后十分气愤,随即派人与陆某协商却没有结果。4月中旬,兰六村民小组向西山司法所申请调解。西山司法所受理后,联合甲篆司法所一起展开调查,并于4月29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心平气和地达成书面协议。甲篆乡陆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道歉,并定在3年内将母亲的坟墓迁出,一起跨乡土地侵权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解决。
(秦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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